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
对于原计划在年内完成兑现的各项惠企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通过采取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方式,设立绿色通道,加快政策兑现进度,力争在一季度完成兑现,原则上不晚于上半年。
鼓励辖区融资担保机构对辖区内中小企业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减半收取担保费,减收部分由区财政予以补贴。(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鼓励辖区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区属国有企业对于受政府委托代管的经营性用房和自营的经营性用房,对承租方(限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租金1个月全免、2个月减半。(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
对在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持续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企业,按实际培训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辖区企业在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持续期间,采用视频会议、在线协作、协同设计等远程办公模式所产生的服务费用,实际支出总额达到2万元以上(含)的,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一次性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企业用工人数截至今年5月31日较2019年底的新增部分(以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保人数为准),给予企业每人200元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对于企业受疫情防控影响造成的合同履行、劳资关系等纠纷,设立服务专线,开展应急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人社局)
疫情防控期间,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对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快递双向免费,无法按时提供纸质材料的,原则上可待疫情解除后补交。(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管理局)
(政策及名称、兑现时间及责任单位详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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