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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新闻

【厦门 · 思明】抗疫援企政策及申报指南发布!

时间: 2020-03-09 11:13:29
来源 中小企业在线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稳生产六条措施的通知


一、给予企业生产经营补助。


对企业2020年2-6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以下简称"两税区级留成"),按超额累退方式,5万元以内的部分补助80%,5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40%。企业可申请按月兑现政策。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申报指南


一、受理时间

2020年3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企业申请按月兑现生产经营补助的,受理时间为申报缴纳税款次月15日前。


二、受理单位

税收所属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材料

①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加注扶持政策简称+企业名称,发送到受理单位联系人邮箱)。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开具的《*基本信息》。

⑤ 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中打印的2020年2-6月纳税证明。打印方法:登陆厦门市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查询打印方式选择“按入库期”、显示方式选择“汇总显示”,入库日期为“2020-2-1至2020-6-30”,查询后下载、打印。

企业申请按月兑现生产经营补助的,按上述方法打印相应月份纳税证明。

企业发生税收跨区入库的,提供入库思明区的税收缴款凭证。

⑥ 收款收据。

⑦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给予企业贷款贴息。


对企业2020年2-6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贷款期限一年期及以上,展期视为新发生,下同),按对应期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2020年1月20日LPR4.15%为准)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申报指南


一、受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二、受理单位

税收所属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材料

①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加注扶持政策简称+企业名称,发送到受理单位联系人邮箱)。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开具的《*基本信息》。

⑤ 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支付贷款利息凭证。

⑥ 收款收据。

⑦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给予企业贷款担保费用补贴。


对企业2020年2-6月新发生的经营性贷款担保,按对应期间贷款担保费用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申报指南


一、受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二、受理单位

税收所属街道办事处。


三、申请材料

①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加注扶持政策简称+企业名称,发送到受理单位联系人邮箱)。

③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④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开具的《*基本信息》。

⑤ 贷款合同、银行贷款到账凭证、贷款担保合同、支付担保费用凭证。

⑥ 收款收据。

⑦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一至三,三条措施,企业可同时享受;每家企业享受的扶持金额,不超过其2020年2-6月缴纳的两税区级留成。


四、加大贷款担保支持。


对企业的融资需求,区担保公司免费给予提供1年期贷款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的厦门地方留成税收(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可以合并使用担保额度)。

(责任单位:区金融办 区担保公司)



申报指南


一、受理时间

2020年2月7日-2020年6月30日。


二、受理单位

区担保公司。


三、申请材料

① 担保项目申报书。

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新开具的《*基本信息》。

④ 关于申请担保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企业章程、企业银行开户情况、验资报告、近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企业信用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及财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工作简历及身份证(本人签名)复印件、公司管理现状(内部组织架构、决策程序、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关键人员的激励等简要叙述)、财务制度。

⑤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放贷力度。


对2020年6月30日经营性贷款投放金额或户数同比净增长的在厦金融机构(总部、一级分支机构或直属行等),给予以下奖励:净增贷款投放金额增长的,按净增贷款投放金额的0.1%给予奖励,净增贷款户数增长的,按净增贷款户数每户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两项奖励可同时享受,每家金融机构奖励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申报指南


一、受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二、受理单位

区金融办。


三、申请材料

①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加注扶持政策简称+企业名称,发送到受理单位联系人邮箱)。

③ 金融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④ 2019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对企业已投放经营性贷款总额、存量贷款总户数及增长情况明细表,附内控合规部门出具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意见书。

⑤ 收款收据。

⑥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六、鼓励担保机构加大贷款担保力度。


对2020年6月30日经营性贷款担保金额同比净增长的在厦担保机构,按净增贷款担保金额的0.1%给予奖励,每家担保机构奖励不超过10万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申报指南


一、受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二、受理单位

区金融办。


三、申请材料

①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② 《思明区企业扶持资金明细表》(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加注扶持政策简称+企业名称,发送到受理单位联系人邮箱)。

③ 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④ 2019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对企业已担保经营性贷款总额及增长情况明细表。

⑤ 收款收据。

⑥ 受理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要求

(一)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不予受理。

(二)企业应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三)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供原件。申请材料按份按顺序整理(不要使用钉书机或胶装),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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