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主要任务有实施融合应用加速行动,着力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推进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
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发展数字经济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是我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抢占新一轮产业竞争赛道的战略先手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
1.发展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全球数字化发展新机遇,以数据为关键要素,以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主线,着力把数字经济作为推动湖北新一轮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能,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和治理数字化,积极拓展数字应用场景,聚焦重点领域进行数字经济新赛道培育,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数字产业集群,努力建设数字经济强省,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强力支撑。
2.发展目标。按照“提升突破倍增跨越”八字方略,四步走,即“一年提升、两年突破、三年倍增、四年跨越”。到2024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达到5500亿元,力争达到5800亿元,基本建成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数据要素聚集区、中部地区数据治理样板区和新型基础设施中部枢纽节点。到“十四五”末,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0%,在光电子信息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标志性产业链和数字产业集群。数字政府管理效能明显提升,数字社会服务更加普惠便捷,数字生态更加优化,数字经济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高效能治理的主抓手、高品质生活的主支撑。
3.发展布局。支持武汉市突破性发展数字经济,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打造我省数字经济牵引极。在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布局上向襄阳、宜昌倾斜,发挥武汉、襄阳、宜昌三大都市圈辐射带动功能,打造沿长江、汉江数字经济“连绵带”,鼓励鄂州、荆州、十堰等地加快智慧物流、智能家电、绿色数据中心等数字经济特色布局,形成“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
主要任务
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新基建和生态构建等领域,实施六大行动,加快关键要素协同联动、加快进行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布局,努力打造全国数字经济发展高地。
(一)实施核心产业倍增行动,着力打造全国数字产业化引领区。
围绕电子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信息通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通过打造数字产品制造业万亿级产业集群,做大做强软件、信息通信业,培育数字产品服务业品牌,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倍增。
4.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数字技术攻关工程,依托国家信息光电子创新中心、国家数字化设计与制造业创新中心和先进存储产业创新中心创新研发优势,聚焦智能网联、光电、芯片、北斗等产业领域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和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核心技术,围绕氢能、储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学、前沿新材料、未来网络、元宇宙等前沿领域,建立攻关项目库,加强底层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支持省内重点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积极参与国家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6G、太赫兹等前沿领域基础研究,每年开展30项以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关键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5.打造电子制造业产业增长极。实施电子制造业跃升工程,依托光谷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开发新一代光通信系统、光纤接入系统等设备,促进产业向技术高端和市场前沿发展,打造世界一流光通信产业集群。以国家存储器基地建设为重点,提升三维闪存芯片量产规模,大力发展第三代半导体,打造特色集成电路产业集群。以显示面板重大项目为抓手,推进LTPS(第六代低温多晶硅显示)面板生产线建设,积极培育和引进上下游企业,加快OLED新型显示技术产业化,打造规模突破1400亿元的全国顶尖新型显示产业集群。引进智能终端头部企业,重点发展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可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提高研发生产能力和集中度,打造国内重要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到2024年底,全省电子制造业产业规模超过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5%。(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6.壮大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软件产业铸魂工程,构建开源开放的技术创新和应用生态,加快建设国家级信创适配基地、湖北基础软件联合攻关体验推广中心,打造以基础软件为核心的信创产业创新高地。重点突破高端工业软件、嵌入式系统、集成电路设计、工业控制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建设湖北省工业软件产品和服务资源池,开展产业链质量提升行动,依托公共平台推广湖北省年度工业软件十大优秀应用案例,发布“湖北省年度软件企业50强”榜单,提升湖北软件品牌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到2024年底,力争软件业务收入达到3200亿元,大数据产业突破900亿元。开展“湖北名优”软件名园、名企认证计划,利用武汉“中国软件特色名城”优质资源,推动光谷软件园、武汉软件新城和湖北信创产业园区扩容提质,继续引导和提升新型信息消费,壮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7.加快信息通信业发展。以武汉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襄阳、宜昌创建区域消费中心城市为抓手,扩大信息消费规模,激发电信流量资源需求。推动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及城域网络扩容升级,推进千兆光网进小区入园区,打造100个千兆应用示范小区和示范园区。积极探索互联网创新服务应用,提供5G+4K/8K超高清视频、虚拟现实、全息视频等新型内容服务业务,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物联网、车联网等新型网络产业发展。到2024年底,物联网终端用户数突破5000万户,电信业务总量突破1000亿元,年均增幅超过20%。(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电信运营企业)
8.培育壮大龙头企业。面向省内“光芯屏端网”等优势领域大型企业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内的潜力型企业,以16条产业链“链主”企业为重点,实施“雄鹰”“雏鹰”展翅工程,引导资源向产业链“链主”企业集聚,支持“链主”企业横向兼并、纵向整合及混业并购掌握核心技术、拥有高价值品牌的优质中小企业。强化企业梯队培育,培育1—2家“独角兽”企业。瞄准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每年招引1—3家落地湖北。到2024年底,新增营收百亿元企业12家以上、“瞪羚”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实施融合应用加速行动,着力打造全国产业数字化先导区。
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推动数字技术在一二三产业中深度融合应用,培育典型应用场景,加速产业融合,释放数字经济新动能,推动“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
9.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持续开展“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发挥省技术改造咨询诊断服务平台作用,分行业、分类别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形成1000家“专精特新”及“单项冠军”企业、3—5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以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梯次培育跨行业跨领域、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鼓励各地区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争创国家级促进中心,为全省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赋能赋智。持续推进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省级两化融合试点示范,开展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活动,遴选上云标杆企业,推动工业企业上云数量达到5.5万家,上云覆盖率超过55%,通过贯标企业达到1500家。打造可复制推广应用场景,在5G全连接工厂、“5G+工业互联网”、工业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每年培育100个典型应用案例,培育一批全球“灯塔工厂”和“未来工厂”。到2024年底,全省新增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150家,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达到5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60%。(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0.培育农业数字化应用。加快推进5G、人工智能、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应用,在小龙虾、柑橘、茶叶、生猪、禽蛋、蔬菜(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开展单品种全产业链数字赋能行动,整合各级涉农数据资源,搭建管理平台,实现精准化管控、智慧化发展。培育80家细分行业领军龙头企业、800家成长性龙头企业、带动近800万户农户增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培育一批省级试点地区。到2024年底,力争创建4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打造8个数字农业试点县和80个数字农业应用基地。(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各市州人民政府)
11.推进服务业数字化发展。加快发展数字生产性服务业,鼓励开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技术研发等服务外包,优化生产服务体系。加快高质量供应链物流体系建设,构建“信息网”“库网”“干线网”“配送网”“商品网”,推进鄂州花湖机场和武汉天河机场形成航空客货“双枢纽”格局,全货机航线连通国内外60个以上城市,推广无人车、无人机、无人仓等智能化设施设备在物流领域应用,省级示范物流园区智慧化率达到60%以上,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加快推动限上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创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30家、企业100家。支持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鼓励各市州围绕特色产业,依托市场主体建设电商直播基地。争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到2024年底,全省电子商务交易额卖方口径突破1.5万亿元,网上零售额突破4000亿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实施数据价值化行动,着力打造数据要素聚集区。
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提升数据的生产供应能力,推动数据要素融合赋能。探索建立数据合规合法交易中心,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机制,加快构建安全高效、统一完备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12.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按照《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三清单一目录”数据共享机制,遵循“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梳理公共数据开放目录,搭建数据开放平台,明确各类数据资源的采集、共享和利用规则与权责,推动省内各部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数一源”,开放共享,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进“一张网”办全部事;“一窗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一事联办”,实现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多环节、多事项联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省政务办、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
13.加快产业数据融合应用。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大力发展智慧教育、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领域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互联网+民生服务”规模化、“互联网+生活服务”品质化发展。推广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标准,推动300家以上企业开展DCMM贯标。依托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推进标识数据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数据融合应用,发挥数据关键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打通产业链和供应链堵点,为全省及中部省份工业企业提供服务,加快形成中部标识数据汇聚区。到2024年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国家顶级节点(武汉)标识注册量达到110亿个。(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
14.探索建立数据产权交易机制。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实施数据市场构建工程,加快对能源、电力、大宗原材料开展数据交易试点,支持在武汉市先行先试,率先培育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推动数据要素开发利用。探索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机制,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发展数据清洗、建模、可视化、信用评价等新型数据服务,培育数据创新应用新业务。(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委网信办、省政务办,武汉市人民政府)
(四)实施数据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打造中部地区数据治理样板区。
加快法规、标准、监管体系建设,有效解决数字技术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产权保护、行业壁垒、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问题,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5.促进法律法规体系化。加快数字经济立法,出台《湖北省数字经济促进办法》,为我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实施数字治理体系规范建设工程,围绕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平台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16.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数据确权、交易、共享等标准制度体系,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经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17.强化数据安全保障。实施安全保障与产业同步推进工程,加强重要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工业领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加快国产商用密码在重点行业的应用,督促重点企业依法建立相应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安全防范能力,实现核心技术、重要产业、关键设施、战略资源、重大科技、头部企业等安全可控。积极出台促进网安产业发展政策,完善产业链条,提高国家网络安全与人才创新基地产业集中度,促进产业规模化、专业化、集聚集约化发展。(责任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国家安全厅、省政务办、省经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