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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观点

经验分享:浅谈流程级新型能力是否应覆盖核心业务活动

时间: 2021-06-24 16:14:47
来源 中信联

作者: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南京分公司  陈洪海

 

编者按:

 

近期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升级版评定的2A3A级审核组长面试活动中,经常被问及的问题之一:生产型企业申请3A级(流程级)新型能力为什么必须覆盖生产活动?对此很多审核员提出了不同的见解,有赞同的、也有反对的。本来存在不同认识也是好事,通过讨论可以增进对标准的理解、强化共识。但在当前两化融合升级版评定即将开始之时,评定复核人员、评估审核人员、咨询服务人员及企业贯标人员尽早达成共识尤为关键,否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升级版贯标评定活动。为此,笔者提出了一些个人观点供大家探讨。

 

其实,这一问题的核心就是——流程级新型能力是否应覆盖核心业务活动?因为T/AIITRE 100032020标准“4.2.3 CL3 (流程级)能力建设要求”中规定“a)聚焦跨部门或跨业务环节,建成支持主营业务集成协同的流程级能力”。从字面来看标准似乎仅要求3A级新型能力应支持主营业务,但未直接、明确地要求必须覆盖企业核心业务活动(如生产型企业的生产活动)。对此我们该如何理解呢?个人认为:

 

首先,虽然T/AIITRE 100032020标准对流程级要求的字面表述是“支持主营业务集成协同”,但其前提条件是“实现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集成协同,强调的是最终实现企业的主流程贯通;

 

其次,根据T/AIITRE 100022020价值效益模型标准,我们可以知道基于能力流的价值链整合模式特点是,通过能力节点沿着业务链、供应链、价值链集成整合,赋能业务流程化集成、协同和优化,实现供应链、价值链各相关价值环节的价值整合和整体效益提升。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流程级能力要聚焦跨部门、跨业务环节的主营业务集成协同,实现企业主流程贯通,而形获取价值链整合后的整体效益提升。

 

而对于一个生产型企业来说,生产活动是其价值链上最基础、最根本、最核心的环节,因此这类企业的主流程贯通必须包含核心业务活动——生产环节,这也是达到3A级的必要条件之一,否则就是所谓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与此类似的例子是,有的审核员在探讨交流时提出一种假设场景——如果企业的销售策略是产品半买半送,甚至是免费赠送,而通过后续产品服务获取利润回报。那么这种情况下,企业能否基于其延伸服务的能力申请3A级评定?

 

对此,我们可以应用前面的方法,从主流程贯通和价值链整合及价值变现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第一,对于只涉及产品后期的增值服务运营,肯定不能算主流程贯通;第二,从价值链整合及价值变现的角度来说,如果生产制造能力不足、不能支撑价值链协同整合,产品质量、产品交付等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如何能吸引用户消费,实现企业的价值变现和获取。道理很简单——只有产品满足了用户最基本的交付、使用要求,才有可能为后续的增值服务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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