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补】淮北:新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奖励20万元,标准制订最高100万
安徽省淮北市近日发布《关于印发2021年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符合条件企业可申报相关支持资金。其中提出,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主持制定(排名前三位)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以下为有关内容——
2021年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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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持发展新型制造
(一)奖补购置工业机器人
1. 申报条件
上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
2.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工业机器人购置清单、合同、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3. 支持方式
对年度购置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按购置金额最高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200万元。
(二)补助智能诊断服务费
1. 申报条件
(1)开展诊断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为工信部公布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推荐目录,或智能制造系统解决供应商联盟公布的符合《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规范条件》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2)已出具正式诊断报告。
2. 申报材料
(1)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与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签订的诊断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诊断报告。
3. 支持方式
对申请经国家及省备案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产品、工艺、信息化等对标诊断服务的企业,按诊断服务费用最高50%,给予最高10万元的补助。
(三)奖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1. 申报条件
在上一年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经省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
2. 申报材料
工信部、省经信厅的认定文件。
3. 支持方式
对新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应用)项目,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对经省新认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奖补“深度上云”企业
1.申报条件
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自建私有云或混合云,在2019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上云支出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专项资金申请表。
3. 支持方式
对实施“深度上云”并通过评定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五)奖补国家级、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获批工信部、安徽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工信部、省经信厅的认定文件。
3. 支持方式
对新获得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类试点示范企业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六)奖补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1.申报条件
通过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2. 申报材料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
3. 支持方式
对新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七)奖补国家级、省级工业APP创新应用示范、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优秀解决方案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对行业和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发挥明显支撑引领作用,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优秀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
2.申报材料
(1)工业APP创新应用示范、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奖补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解决方案简介、代表性及推广价值、应用情况及效果、产业合作模式、实际应用案例);
(2)与申请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著作权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申请报告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
对新获得优秀工业APP和工业APP创新应用示范、工业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20万元、省级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八)奖补主持制定(排名前三位)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1.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主持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不受规模限制〕;
(2)当年或上一年度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截至申报日标准文本已发布,位列标准发布文本起草单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
2. 申报材料
(1)提供标准的立项文件复印件、发布公告复印件、企业制定标准的发布文本原件复印件;
(2)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 支持方式
对主持制定(排名前三位)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个标准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九)奖补新获得(新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
1.申报条件
当年或上一年度新获得(新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
2.申报材料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省人民政府等上级部门的认定文件;
(2)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支持方式
对新获得(新认定)的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省政府质量奖、中国驰名商标,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5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十)奖补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1.申报条件
当年或上一年度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级新产品、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
2.申报材料
(1)省经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的认定文件;
(2)申报省级新产品的需提交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安徽工业精品”、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均给予1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对新认定的省级新产品给予6万元的一次性奖补。根据安徽省政府皖政秘〔2020〕117号精神,为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对上年度该项新产品销售收入达200万元的,再追加奖补4万元。
(十一)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商标品牌示范区和示范企业。
1.申报条件
当年或上一年度新认定的省级商标品牌示范区和示范企业。
2.申报材料
(1)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推介委员会等组织和部门的认定文件;
(2)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省级商标品牌示范区和示范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二)奖补新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
1.申报条件
当年或上一年度新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
2.申报材料
省经信厅及上级法定组织的认定文件。
3.支持方式
对新认定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分别给予国家级50万元、省级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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