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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

时间: 2021-04-13 10:37:29
来源 中国企业联合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245号)等文件要求,切实推进企业管理创新,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将组织开展第二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和推广活动自1990年开展以来,已审定发布了27届共3785项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形成了国家级、地区和行业级、企业级的成果审定推广体系,对推动我国各类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促进创新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82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由中国企业联合会持续推进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企业联合会贯彻落实《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管理创新成果推广。

 

为做好第二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推荐、申报和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部署,突出以下重点:自主可控供应链建设与“双循环”发展、产业优化升级与战略转型、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与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混合所有制发展与人才激励、数字化转型与商业模式创新、集团管控优化与组织管理变革、共建“一带一路”与国际经济合作、绿色发展与实现“双碳”目标、乡村振兴与“三农”服务、降本提质增效与精益管理、合规管理与风险管控、弘扬工匠精神与品牌培育、“双创”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等。

 

二、成果申报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成果申报单位包括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个行业、各种所有制和各种规模的企业。大型企业集团所属的分公司(或相同性质的生产企业)以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也可作为创造单位申报。企业申报的成果必须实施满一年以上(截至2021630日)。

 

三、成果内容以主报告形式反映(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3),并按推荐报告书规定表式和要求(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进行推荐、报送。每项成果需报送书面材料(推荐报告书和主报告)一式一份,同时以U盘形式报送相应电子文本(word格式)。推荐报告书中务必准确填写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联系信息,以便准时通知评审结果。主报告和推荐报告书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成果在合规性审核中将直接淘汰。

 

四、成果申报坚持限额推荐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全国性行业协会择优推荐,一般不超过10项;中央企业和中国 500强企业(含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和服务业500强企业)申报、推荐的成果不超过5项;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和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可直接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自行申报。同一单位同一年限申报一项成果,一项成果只需一个推荐单位,不得重复推荐。

 

五、本届成果材料推荐、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21930日,过期不列入本届审定范围。推荐单位要在广泛发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掌握标准,突出申报成果的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效益性和示范性,择优推荐,原则上为本单位上一年或当年审定的一等及以上等级成果,特别要注意挖掘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管理经验,做好相关申报推荐工作。成果推荐、审定过程中,不得增加企业负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索派费用,防止借此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

 

六、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分为一等、二等两个级别。对成果创造单位和创造人,将在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上颁发单位证牌和个人证书。入围成果将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改写后公开出版发行并享有版权,通过典型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推荐给媒体、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单位开展宣传和教学研究。

 

七、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审定、发布、推广等具体业务工作,由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宜请直接与全国审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周蕊、张倩、杜巧男、常杉

 

   话:(010)68701626684358316870117668701055

 

   真:(010)68414415

 

电子邮箱:chengguo1990@126.com

 

   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17

 

   编:100048

 

附件:

1. 第二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报告书

2.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3.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主报告排版要求

 

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202149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八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的通知(pdf格式)

附件1-3word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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