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聊工信发[2019]136号)要求,我局组织有关企业申报。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初审,专家评审,形成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月11日
反馈电话:0635-8288381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聊城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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