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岭市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发〔2020〕47号)的文件精神,对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经审核,浙江宏业高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首次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现给予奖励资金各20万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来电反映情况。联系电话:市财政局 86086586。
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温岭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类别 | 补助资金 |
1 | 浙江宏业高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2 | 浙江西菱股份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3 | 浙江九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4 |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5 | 大福泵业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6 | 浙江风驰机械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7 | 曙光装配式建筑科技(浙江)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8 | 温岭市明华齿轮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9 |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10 | 浙江利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企业 | 20 |
合计 | 200 |